粗看的组合:高中生、狗、金发帅哥、华裔少女。
细品的组合:漫画中脆皮但难杀的高中生,存在一定的奇遇体质;受动保协会庇护的狗,敢杀就会遭受强烈谴责,但在恐怖电影中总是第一个死去。
金发蓝眼大帅哥一般是电影主角标配,多半能有惊无险地活到最后;年轻亚裔女性,会功夫的是辅助,搞研究的打酱油,要么当个炮灰,要么走在成为炮灰的路上。
简言之,该剧场要素齐全,各人物非常吸睛,阿萨思拿的还是炮灰剧本。
绝!
可在大众眼里,这组合不一定出自奇幻电影,大有可能来自HBO。
他们无法从外貌判断华裔女性的年龄,只能从她的穿着推测出她还是个学生,与拖着狗的高中生大概在一个年纪。
看那只狗对她的“熟稔度”,想必有着深厚的感情。一见她要跟华尔街新贵走,狗是万分不舍,也象征着狗主人对她的一片痴心。
可青涩高中生怎么比得上华尔街新贵?金钱和权力才是爱情的补品!
女孩的选择没有错,但她的选择一定会对高中生造成暴击。
好了,他们懂了!想必再过十年高中生必定逆袭,他会和情敌在顶峰相见,也会和她再续前缘,而他们——只要等着八卦头条就行了!
激动!
狗嚎五分钟,脑补两小时。
感知到周遭氛围不对,阿萨思无奈道:“换个地方说话,这件事有点复杂。”
莱戈拉斯意有所指:“不带上你的新朋友,嗯?”
阿萨思:“我不认识他。”
不认识?
也是,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阿萨思的好友,对方起码得是超级英雄。
那就没必要在意了。
说起来,他为什么要在意,连他都觉得奇怪。
当阿萨思还是银发金瞳的模样时,就算有意遮掩,也盖不住她出众的气场。她跟谁站在一起都是BOSS,上下级分明,他完全不会多想。
可她换上了无害的皮囊,身高矮了一截,体型小了一号,变得与人类近乎一致——当她戴着面具与他人接近时,她的非人感消融了,距离感也薄弱了,他们之间的气氛是该死的融洽,那个高中生更是……该死的碍眼。
对,碍眼。
他第一次觉得一个连他的年纪零头都没活到的毛头小子非常碍眼,很难用“慈爱的眼神”和“